「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」即日起發布施行

本系「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」經113年12月5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經濟系系務會議討論修正通過,經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113年12月18日社科院院務會議通過,於2025年2月17日(本學期開學日)公告施行。

本系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申請畢業之研究生,根據「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」第五條之規定,應繳交符合規定之「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」,方得申請離校。

研究生請於以下網址填寫以及繳交相關文件:https://forms.gle/vDXsWLhjSKdS3Ex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