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試與畢業

研究所學門分類表

本系研究生有關選修課程的要求如下:

  • 碩士班研究生:必選修學門2個不同的學門 ,每學門修兩科,同一科不得重複計入不同學門。 
  • 博士班研究生:必選修學門2個不同的學門 ,每學門修8學分,同一科不得重複計入不同學門。

台大經濟系碩博士應屆畢業生問卷 (離校前必填)

台大經濟系碩博士應屆畢業生問卷

畢業論文申請流程

一、學位考試(口試)申請:

預計舉行學位考試者,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備妥以下文件,繳交至系辦:

  1. 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」(註)(上網填寫→ 列印 → 請指導教授簽名)
  2. 畢業資格檢視表

           (1) 碩士班:碩士班一般生研究生畢業資格檢視表(請點此處下載pdf檔
           (2)博士班:博士班研究生畢業資格檢視表(請點此處下載pdf檔

(註):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」上網填寫網址:https://gra103.aca.ntu.edu.tw/degree/index_main.asp 
          (myntu路逕:台大首頁→ myNTU → 「學生專區」→ 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」)

二、學位考試(口試)相關之各項申請截止日:    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申請考試開始日:開學日起
申請考試截止日:上學期:11月30日;下學期:4月30日  (申請截止日,依系辦每學期的Email通知為主
舉行考試截止日:上學期:1月31日;下學期:7月31日 (遇假日遞延)
撤銷考試截止日:上學期:1月31日;下學期:7月31日 (遇假日遞延)  (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:下載 )
繳交論文截止日:上學期:2月10日;下學期:8月10日  (「繳交論文截止日」依教務處研教組公告為主)

三、畢業學分規定:

提出學位考試(口試)申請前,請先自行至myntu查詢本系畢業學分規定。
路徑:myntu  → 搜尋「各系所必修課程查詢」→ 選擇「碩博士班」標籤 → 選擇自己入學的年度 → 博士班請選擇「3230 經濟系博士班」,碩士班請選擇 「3230 經濟系碩士班一般生」 

四、畢業學分審核:    

  1. 研究生向系辦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後,系辦於申請考試截止日後2週內,將完成畢業學分審核。若研究生於提出學位考試當學期之畢業學分不足(含當學期正在選修之課程),系辦將會主動連繫研究生當學期無法進行學位考試。
  2. 研究生在選課截止前,欲先向系辦確認是否已修畢應修學分,應於選課截止前二週,向系辦提出申請。申請時,請提供以下文件:

​          (1)  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」(上網填寫→ 列印 → 請指導教授簽名)
          (2)   畢業資格檢視表(碩士生請點此處下載博士生請點此處下載
          (3)   歷年中文成績單乙份

五、撤銷

研究生於學期初已申請學位考試,但於舉行考試截止日前無法舉行學位考試(或無法送交成績),請於學位考試撤銷截止日前,向系辦送交「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」(請指導教授簽名後,送交系辦公室)。

六、已完成學位考試,不畢業申請

研究生已完成學位考試,得因下列原因,於學期最後一日前(上學期1月31日,下學期7月31日,遇假日遞延),提出當學期不畢業申請:

  1. 已完成學位考試,未交論文
  2. 未通過系所畢業之規定
  3. 已完成學位考試,未修畢教育學程學生

研究生已完成學位考試,提出當學期不畢業申請者,應於學期最後一日前繳交「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」 : 下載

七、舉行口試前一週,請親至系辦登記及辦理以下事項:

  1. 登記口試時間、地點、口試委員姓名現職等*;
  2. 借用口試場地;
  3. 領取口試資料袋。(口試資料袋中備有口試進行時所需的簽名文件、畢業流程等相關訊息。)

  口試委員人選、人數的注意事項:

  1. 碩士生口試委員人數為3~5人(包括指導教授),博士生口試委員人數為5~9人(包括指導教授)。若由兩位以上老師共同指導,則扣除指導教授後的口試委員人數,碩士生口試委員至少2人,至多3人;博士生口試委員至少4人,至多7人。
  2. 口試委員至少須有一位以上委員為非本系教師(本系兼任教師亦視為本系教師)。

 如, A生為碩士班學生,A生由甲乙兩位老師共同指導,則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1) A生口試委員扣除甲乙兩位老師外,至少為2人,最多為3人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2) 口試委員中至少有一位為 非本系教師(本系兼任教師亦視為本系教師)。

八、口試結束後,畢業論文格式修改及繳交:

論文格式修改:請參照本校論文格式規範:下載

畢業論文繳交:
畢業論文請繳交至本校圖書館,請查看以下項目:
(a) 總圖學位論文繳交及離校手續注意事項,請連結以下網址:http://www.lib.ntu.edu.tw/node/103
(b) 參考上列(a)的說明,上傳電子論文;
(c) 繳交平裝論文或精裝論文三本交到圖書館(總圖)一樓流通服務台。
(d) 本校圖書館聯繫資訊:

圖書館暑期(7~8月)論文繳交地點及聯繫方式如下:
論文繳交地點:總圖2F櫃臺
電話:3366-2365
電郵:ntuetds@ntu.edu.tw

九、常見問題(Q&A):

Q:我有選碩(博)士論文,但本學期沒有要口試,請問需要撤銷或者停修嗎?
A:不需要辦理撤銷或者停修,這個不會有任何影響,只是成績單上會列印出本學期有選修碩(博)士論文(成績欄為空白)。

Q: 我沒有選碩(博)士論文,但本學期要口試,我該怎麼辦?
A: 請於加退選時限內選修碩(博)士論文,或請Email向系辦(lichyang@ntu.edu.tw )領取學生報告書,請指導教授簽名後,到系辦會章後送交教務處研教組,即可在非加選期間向教務處研教組申請補加選碩(博)士論文。

Q:我還有必修課程沒有修畢,或者有畢業學分數不足,或者本系應選修學門數不足等,我可以在本學期申請口試嗎?
A:(1) 如果加上本學期已經選修的課程(本學期末才會修畢的課程),已達本系規定可以畢業的門檻,則本學期可申請口試;
(2) 如果加上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,仍未達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不可申請口試。

Q:我這學期想口試,但不想在這學期畢業,可以嗎?
A:可以。口試結束後,請填寫「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」。

Q:我這學期要口試,但不太確定是否已經修畢應修課程及學分,請問系辦會幫忙審學分嗎?
A:請看「四、畢業學分審核

Q:請問論文題目之後可以再修改嗎?論文題目一定要在提出口試申請時就確定嗎?
A:論文題目可以再修改。完成論文口試後,在辦理離校手續的階段,您需要向圖書館(總圖)繳交紙本論文及論文電子檔,論文題目的最後版本是以此時填寫的版本為主。

此網頁維護及承辦人聯繫資訊:
楊禮禎助教
Email:lichyang@ntu.edu.tw
TEL:02-3366-84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