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鄭豐喜研究所/大學獎學金]開始申請
108年度「鄭豐喜獎學金」申請辦法
國內-研究所/大學
一.宗旨:本會為發揚鄭豐喜精神,鼓勵優秀肢障青年自立自強,
力爭上游,特設「鄭豐喜獎學金」。
二.獎助金額:申請學生全額錄取,按鄭豐喜基金會董事會評等發放。
甲等40,000元、乙等30,000元、丙等20,000元、丁等10,000元
※特別聲明:已領得(或申請中)其他機關團體獎助學金〔含教育部(局)固定獎助〕,
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實填報本會;填寫不實,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助。
三.申請資格:肢體障礙在學學生/日、夜間部正科班
◎年齡35歲以下。 ◎產碩專班(季節班)不受理。
◎本年度已畢業者不得申請,考上研究所請以新生重新申請。
◎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:
a.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。b.本會董監事及贊助人
◎願參加本會「鄭豐喜同學會」。
宗旨: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,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。
◎願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時數
(去年參與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,請在申請表中勾選。)
◎願尊重「獎學金頒獎典禮」的意義與精神,受邀參加典禮同學,不得缺席。
※不符合資格的申請學生(專科、大學進修班)專案處理,獎學金金額視當年度剩餘經費核定。
四.申請應備文件:在申請期限內,備齊資料,以掛號郵寄至本會
1.填具申請書乙份。(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,若無法親簽,請蓋章。)
2.成績單正本。(107學年度上/下學期,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,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,將不予受理)新生本年度以入學考試成績單(正本)受理。
3.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(各異)~申請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,凡不提
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(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)不予受理一律退件。
4.推薦書乙份。(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,並親筆簽名)
5.身份證、身心障礙證明(新卡)、學生證(須蓋108年註冊章)
正反面影本。
6.自傳乙份(敘述家境狀況及障礙原因成長歲月此與清寒程度評比有關)
7.生涯規劃報告(敘述對未來的規劃、學習計畫、回饋社會計畫)
※第6、7項106年度以後,已申請過者可免繳,但請附影本(註明原呈送年度),否則視同缺件。 PS.要重寫亦可
8.社福論文: 論文題目及引言請至官網下載
※第6、7、8項之優劣(每篇文章至少1500字以上),影響學業成績評比等級。
本會保留選擇優良作品,刊登本會出版物之權利。
※第8項社福論文,優良者將另頒「論文獎」。論文評分亦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。
「論文獎」獎金:特優奬1萬元(1名);優等獎2千元(人數不限);佳作獎1千元(人數不限)
五.申請文件填寫不詳實或內容不全者,恕不錄取。
◎申請資格要件若有偽造文書者,除取消錄取資格外,本會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◎請確認資料備齊,缺件、補件造成作業困擾,降等處分。
六.評審標準:鄭豐喜基金會董事會就下列標準決審
◎障礙程度 ◎學業成績 ◎清寒程度 ◎社會責任 (社福論文評等/響應鄭豐喜同學會參與度/義工時數)
※評審董事有評等之完全決定權,根據評等結果核發獎學金,申請者不得比較異議。
七.頒獎方式:舉辦「鄭豐喜奬學金」頒獎典禮
所有受邀之研究所及大學得獎同學皆應出席,以促進交誼互動。
現場由本會董事頒發獎學金外,贈送出席紀念品以及舉辨抽獎康樂活動。
◎頒獎典禮應出席學生,無故缺席者,依本公告三之規定喪失申請資格,
取消獎學金或出示缺席証明向決審董事申請裁決「降等」發放。
◎出席受獎學生皆補助車資(視每年車資現況調整)。
◎未受邀請參加頒獎典禮同學,由就讀學校教務(學務)處代為頒發獎學金。
八.申請時程:
◎申請:即日起~10月15日(郵戳為憑) ◎初審:10月16日~23日
◎決審:10月24日~11月2日 ◎頒獎典禮:108年11月30日
九.通訊申請: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,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,
如遇缺件補件修正,一律mail to: cfhorgtw@gmail.com 溝通洽詢。
十.若有未盡事宜,隨時修訂之,公布本會網站。